什么是一个人积极探索某种事物的认知倾向:什么是一个人积极探索某种事物的认知倾向的方法
性心理异常的心理机制探究
【序:】受虐癖,是有一部分人,在性爱、性幻想过程中,要求自己被施以控制、命令、凌辱、捆绑、殴打等等,需要借由此类行为,才能达成充分的性唤醒、性高潮体验此类现象,经常与心理上的内心世界相关联,也可能与内心世界完全无关,单纯是一种性爱怪癖。
与受虐癖紧密关联的,是“心理受虐欲”,有时也称受虐心理、受虐倾向等等有些人,在性爱过程中,或恋爱关系中,会有“放弃个人意志,放弃尊严与独立价值”的强烈愿望,希望自己的形象,在这类亲密交往之中,表现为配合、乖巧、顺从,常有明显的“甘心作为一个附庸,愿意、甚至主动要求,做出各种牺牲、遭受各种践踏,想要毫无节制地满足对方的要求、期待,以便对方的暴戾得以宣泄,让对方在亲密关系中获得充分的把控感,与极致的性爱体验”这类企图,会主动配合或引导,使得对方领悟到,只要足够亲密,自己愿意营造独立于外界的“安全空间”,诸多有悖常理的欲望、愿望,都可以在此得以释放和满足,当事人常常在这样的献身精神之中,获得价值感、成就感与快感,并认为这预示了某种双方均认同的“无间亲密”,乐此不疲。
受虐倾向,是个含义很宽泛的概念,其核心是“主动或被动地放弃对自己身体、精神、生活的控制,以“配合者”的角色,让自己处于被控制、被支配的地位,以此满足对方,同时自己获得某种畸形的快感、满足感”,在表现并不暴烈的情况下,常被隐藏在个性柔弱、为人乖巧、包子性格等表象之后,让人处于一种“痛并快乐着”的复杂状态。
当生活中的顺从、乖巧等等,或者隐晦的精神暴力,已经无法满足受虐愿望,则会在性爱这一特殊领域,以直白、强烈的方式进行宣泄从生活中的习惯性弱势,到受虐倾向,再到典型的受虐癖,是一个暴烈程度递增的过程,其心理动机、行为特征等等,有诸多延伸、关联之处,也有一些不同因素在参与、干扰,使之有所不同。
根据国外的研究报告,有19%的男性、10%的女性,十分享受在床上进行性虐行为,这些人会被“遭受他人伤害与羞辱”的想法激起性欲;另一方面,有 15%的男性与17%的女性,通过受虐症状激起性欲,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透过被羞辱、殴打与捆绑激起性欲,但比例上只高一点点;
2017年时,有人在比利时进行了另一项研究,他们从一般民众中找出 1027 名参与者,发现这些人之中,偏好 BDSM(捆绑、支配、施虐与受虐)的比率甚至比前面的数字更高,几乎有半数(46.8%)人进行过至少一种
BDSM 相关活动,还有 22%的人宣称他们曾幻想过此事,在上述样本中,12.5%会定期进行至少一种 BDSM 相关活动这些数据,是大概能反映真实情况的,也是令人震惊的而就当下而言,关于受虐癖、受虐倾向,相关的研究是混乱的。
弗洛伊德曾试图使用“无意识的负罪感”、“死本能”等角度进行探究,结果并不理想;美国心理学界曾将其归类为“受虐型人格障碍(自我毁灭型人格障碍)”,但因政治争议问题,后来又取消尔后,相关探究往往在社会学、心理学、性爱理论等领域,被分散提及,目前尚无兼顾各类理论的整合性视角出现。
临床上,我们将受虐癖纳入“性欲倒错”范畴,意指“性爱领域中一些不符合常理的怪癖”,其中,根据“当事人是否为此感觉到精神压力”,又将其分为“强迫神经症性受虐癖”和“精神病理性受虐癖”两种情况神经症性受虐癖,表现为一种强迫性的愿望和冲动,当事人会有“情不自禁地渴望陷入虐恋关系”的冲动,并从被支配、被凌辱、被捆绑、殴打等行为,或幻想中,获得快感,获得满足,更为重要的是,这能缓解和释放他们心中“某种莫名其妙的紧张和内疚”,对其中的大部分人而言,性虐所带来的刺激,更像一种怪诞的情趣,而非必须,虽然这能增加情趣、加速性唤醒,但最终达成高潮,其实是通过正常性交。
在受虐行为之后,这些人往往会感觉到羞耻和内疚,并试图控制冲动,但过后又会不断重复上述行为精神病理性受虐癖,往往是将肌肉紧张状态、肢体痛觉、安全受到威胁的紧张氛围等等,当成自己性兴奋的来源,为此不惜遭受痛苦、凌辱、捆绑等等,他们对性伴侣几乎没有精神需求,即便有也很薄弱,因此频繁更换性伴侣,致力于追求更加新鲜、刺激、紧张的性爱体验。
此类受虐癖,也经常与施虐相关联,更多地体现为一种“不受虐、就施虐,反正必须虐,不虐就不够痛快”的性爱模式纯粹的施虐、受虐爱好者,是以此为乐、以此为美的,并认为,满足于正常性爱的人,是对生命的一种浪费但他们也深知,这种东西见不得光,没人会希望自己的子女、爱人陷入这类东西,继而以此为忌讳,深恶痛绝。
性虐爱好者们,只能躲藏在某些阴暗的角落,或者是网络,或者是小圈子交际,相互交流,相互满足,形成了一种特别小众的亚文化圈,持续地输出个人体验、性爱理论、文艺作品等,在主流人群中寻求共鸣,或者利用他人心绪波动、心理弱点等等,寻找猎物并伺机拿下。
临床接待的,主要是“神经症性受虐癖”,这类人,既沉迷于性虐,又为之感受到精神痛苦,希望能通过心理干预、治疗,摆脱困境,从我接待的求助者来看,不乏有人,这是因为心理障碍而具有一些受虐倾向,却被卷入性虐圈子,因为各种缘由,既沉迷其中,又深以为苦,带有强烈的“失足落水”意味。
关于性虐的解读,并不是个好课题,因为众说纷纭,又远未走向整合其实我也并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解析,只是因为接诊的患者中,有涉及到此一领域的障碍,我不得不进行一定的探究,当下而言,我处理的患者,均已找到合适的处理思路。
但相关探究,确实为我提供了不少切实有用的启发,为此,我还是决定将探究所得,进行梳理,整理成此文,供大家参考因为不同的研究方向,会得出迥然不同的解读,其中有诸多想通之处,也有完全不兼容的地方,我也会采用分类叙述的方式,进行整理。
一,纯粹生理性受虐癖学者Barry Komisaruk对的大脑进行扫描后发现,当高潮的时候,包括痛感相关的区域在内,会有30多个区域被激活,处于兴奋状态据此,有一种可能性,是完全可以成立的:捆绑下的肌肉紧张感、窒息感,殴打造成的痛觉刺激,被凌辱、控制所形成的紧张气氛带来的内心体验,以及性交过程中对敏感区持续的刺激等等,会同时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合力使得相关区域进入刺激饱和状态,引发了混合着“刺激、紧张、失控、极乐”等一系列感受的另类高潮。
相关研究者也因此认为,痛感和性高潮之间是有着本质的联系的而另一项研究则发现,一些病人出于缓解疼痛的需要而切除了部分脊髓神经,但同时也失去了性高潮的能力,后来疼痛感恢复之后,性高潮也回归了混迹于性虐圈子的人,不愿自己被视为病态,常从这个角度,为自己的行为做辩解。
这种解读,是立得住脚的,它有足够的生理学基础,也有诸多性爱大师,进行了大量的、细致的分享体验,也往往能印证这个解读对生理学、神经科学有一定了解的人,理解这种解读会更为顺畅:各类刺激之间相互关联、共同作用,是人体中很常见的现象,毫不稀奇,伴随着身心一体论的兴起,生理系统、心理系统逐步融为一个系统,而性爱高潮,本身就是身心愉悦同时迸发的状态,诸多刺激在此一过程中发生关联,其实很好理解。
对我而言,我并不推崇,也不打算批驳,更多地觉得这是“存在,但与我无关,也无需去大说特说”的一种现象,作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在册咨询师,按官方规定,将其视为“性欲倒错”的一种,反正是不正常,但只要不危害社会、不坑害他人,各自开心就好。
二,心理困境引发的受虐癖是什么让人们痴迷于性虐恋?长期以来的推测,是其中的“权利感”,令其产生了独特的吸引力社会学家Joris Lammers与Roland Imhoff,将目光聚焦在其中的控制、支配,找到了。
14306名参与者,进行了一项关于权利、支配与性喜好的问卷调查,发现,权利并非目标,而是达成目标的手段权力带来的支配感,能让人们更好地去抑制、克服性爱时的“情境压力”身为人类,总是有人教导人们,在他人面前该有什么样的行为举止,人们抑制自己,要有礼、恭敬,表达欲望时要小心谨慎,不过在卧房时,有这样的想法会让人们没办法开心,人们需要放松、释放,而且要暂时把我们的不安全感,与社交规范通通摆在一旁。
因此,拉莫斯与伊霍夫提出了“去抑制假说”他们认为,人们并不是因为能够重新体验权力而被性虐恋所吸引,一般认为这是性别歧视者与虐待狂会有的想法反之,性虐恋让参与者创造出一种“自己能够刻意打破规则”的环境,当某人对我们施展权力,或是我们对他们施展权力时,就能更轻易的抛开社会规范,暂时关闭掉内心之中,关于“别人怎么看我们,以及其他人会怎么想我们”这类顾忌,这些想法总是如影随形,并给人带来干扰,阻碍人们进入完全放松的自由状态。
当人们终于能趁机做出有悖常理的行为时,就能藉此放纵自己,获得愉悦的狂欢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另一套说辞有学者认为:在虐恋中,比起施加/接受疼痛,其实权力才是整段关系的中心,在这个过程中,常见的疼痛、绑缚、羞辱等行为,是施虐者和受虐者共同努力维持权力关系的工具,双方同意前提下的虐恋行为,就像是一场仪式,提供了一个探索和发展情色幻想的机会。
结合“去抑制假说”,这种说辞其实不难理解人们每日浸淫在一套约定俗成的品行规范体系之中,这种规范,从其来源来讲,是强制性的,令人不得不服从,如果规则内化不彻底,没有做到以之为合理、以之为精神追求、甚至以之为荣,自然而然地,就会对之有种被观察、被评判、被压制、被束缚的感受。
床帏之间,人们想摆脱这种约束,有一种策略,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那就是,双方约定一种全新的权利关系,以“角色扮演”的方式,令自己暂时从属于这套全新的关系中,那么,白日里一直所处的角色、所从属的关系,就会暂时被弱化,或者被遗忘掉。
如果这套约定的关系,是以色情为导向的,那么,双方就获得一次,探索“正常情况下不被允许”的情趣的机会而其中的权利感、支配感,更像是一种仪式,象征着“新规则暂时接替了旧规则”,是为甩开世俗约束而服务的在这种关系中,受虐者、施虐者,都是整个事态的积极参与者,如果是单方面输出暴力,或者某一方不遵守事先的约定,那就不是情趣,而是暴力伤害,是违法犯罪。
结合以上观点,需要再次强调,性虐恋现象,与单纯的施虐狂、性暴力等等,是有严格区别的按这种解读,迷恋于性虐的双方,都是“被现实管束得浑身不自在”的人,他们企图在床帏间,寻求到某种办法摆脱这种“如影随形的压迫感、约束感”的策略,让白日里的世俗规范暂时休息,让他们能在无拘无束的环境里,探索色情,体验情趣。
而权力、支配,以及与之相关的行为,都是为了让自己感受到“我当下正处于一种全新的关系之中,不用再理会世俗规范的约束”而进行的仪式不管将其称为“去抑制”,还是“营造特殊的安全氛围,以便自由自在地探索色情”,其核心都是一样的,就是,想做某些事,又想剥离世俗规范中,关于此事的行为责任。
以上是理论探究,而我接诊的一个患者,则是直观地体现了这一动机这是一位女性求助者,刚二十出头,按照她的说法,她因为浑身散发着娇小乖顺、好控制的气质,频繁遭遇渣男玩弄,她深以为苦,却每每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特别是遇到对方态度坦诚、话语直白、性格强势,模样又还不错的时候,总能很好地“触动她心中某根特别的弦”,哪怕得知对方有家庭,或者明显是个乱交的渣男,她也会半推半就地答应对方的要求,有时,是下午才偶然邂逅,入夜就在宾馆里玩捆绑了,效率之高令人咋舌。
经过探讨,我们很快搞明白了两个相互关联的诱因首先,她母亲性冷淡,冷淡到没有性生活,而她父亲,则常年身处性苦闷之中,这对父母,在疼爱子女方面,做的还可以,但他们化苦闷为愤恨,时常以直接、间接的方式,向患者灌输了一种性爱观:性爱是可有可无的,没有色情的爱,才是真实、珍贵的,整日痴迷于性爱的人,是见不得人的,是罪恶,久而久之,关于性爱之事,对她而言,就是羞耻的、恶心的,带有强烈的情感上的厌恶色彩。
其次,患者机体发育良好,内分泌充沛,造成她身体敏感、性欲旺盛,因为羞耻,她从不手淫,而痴迷于以“夹腿”的方式获得快感身体的发育,时常带来汹涌的性渴求,又被观念压力牢牢锁住,使她的内心,进入了张力非常强的拮抗状态,她无法化解、无法宣泄,甚至渗透进其他领域,使得她的学习、生活、工作等等,都处于压抑、苦闷的状态,算是“诸事不顺”,又进一步反馈回来更大的心理压力。
唯有在玩弄性虐的过程中,她才能以“我是被动陷入”为借口,以“都是对方的错”为由头,暂时忘却白日里的身份角色,扔掉观念压力带来的思想包袱,尽情地享受性爱,使得身心压力得以释放她也曾交往过正常对象,对方是迁就她、怜爱她的,但自己越是被重视、被照顾,其中的性爱体验就越是“差点意思”,很快便索然无味,草草收场。
当然了,作为一个具体的案例,肯定有其他因素在干扰她的病症表现,比如分离期无力感和全能感的发展障碍、父亲偶尔的粗暴对待、父母相爱想杀的家居氛围、父亲性苦闷下不经意间表露出的带有色情意味的亲昵互动等等,但最核心的推动力,就是“想在不用负担行为责任的前提下行‘羞耻之事’的强烈愿望”。
我的处理思路,也很简单,一是持续地批驳她认定的“自己身体是丑陋的,整个人是‘不值得’的”这类观念,鼓励她多关注自己的体态美,并慢慢认同自身的“女性之美”,二是持续地批驳“性爱是羞耻的、肮脏的”这类认知,努力引入一些全新的、更加积极健康的性爱观,对她的旧观念形成冲击,尽力将她心中,附着在性爱之事上的强烈情感进行剥离。
整个干预过程,是极其艰难的,但引发的改变非常显著,在旧认知开始动摇,新认知尚未成型之际,我认为干预工作刚刚进入正轨,患者却向我反馈,说她体察到了一些翻天覆地的剧烈变化,比如她开始非常期待一段健康、温暖、稳定、持久的亲密关系,而不像之前,是厌弃这种东西,因为觉得索然无味,比如她开始急不可耐地想去做点什么,关于“想让自己有所成就、有价值所在”的主观能动性开始复苏,而不像之前,除非与性玩伴相约,否则起个床都千难万难,又比如,之前的玩伴们再来撩骚她,她开始觉得单纯地恶心,恶心到想打人,愤然删除了其中绝大多数人,因为“这种人明显一无是处,想到就恶心,连交朋友都不配,掉价”。
三,成长经历带来的经验所触发的受虐癖3.1 条件反射荣格接诊了一位叫萨宾娜的女病人,在她还是个幼童的时候,因犯了错,被气急败坏的父亲拎到角落里,脱了裤子打屁股,这本无可厚非,打孩子嘛,不是屁股就是手板心,这决然是不带任何色情意味的。
但是萨宾娜因为惊惧交加,被吓得尿失禁,同时下体感受到了一种“舒服到无以伦比”的性快感人的生理结构就是这么奇特,憋尿的部位,刚好就是性敏感带密集的区域,这种事不常见,但也不算奇特犯错当然是不好的,被扒了裤子打屁股,也不是啥好事,但伴随而来的快感,却令萨宾娜非常痴迷,她开始想办法,怂恿她的玩伴们与她玩“打屁股”游戏,打得越使力,她就越开心,长大后,这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她行床底之事时必须的环节,到荣格接诊她的时候,这已经从小时候偶然触发的一次体验,在后期反复强化之中,变成了她达成性爱高潮必不可缺的一个固定套路。
另一例很相似的触发机制,也曾被提及有位患者找到治疗师,因为有一回,阴差阳错地把针刺进臀部,不但没有“痛彻心扉”,反而是体验到了一种前所未有快感,爽过之后,此人再也不满足于正常的性爱体验,痴迷于用针扎自己,有时,甚至会不舍得把针拔出来,就一直扎着,一直爽。
正如荣格所说,“性自虐”就是一种条件反射,它可以是具体刺激带来的条件反射,也可以是某种环境氛围下的条件反射比如萨宾娜,她处在粗暴环境下,会紧张,进而产生生理反应,如失禁,而被人殴打的感觉,会引发某种快感,而不是痛感。
还有人认为,虐恋倾向中的焦虑感与儿童期的如厕训练有关孩子遇到的第一个需要加以控制的行为是排泄,在如厕训练中他要学会暂时忍受不快,孩子的焦虑集中在失去宠爱,如果他不学会控制排泄,就会受到惩罚和羞辱这一焦虑在长大后转移到自慰行为和性行为上,恐惧的对象也从父母转移到超我。
在过于严厉,或者操作不当的如厕训练过程中,小孩可能会形成两组操作性条件反射:“控制=被喜爱,放松=惩罚和羞辱”,在床笫之间,人们希望彻底放松身心而难以达成的时候,带有支配意味的责罚和凌辱仪式,可以起到辅助触发“放松状态”的作用。
3.2回归共生关系下的无间亲密,通过被虐、被控制,获得熟悉的安全感不称职的父母,是个社会现象,他们中有些人,是环境所迫,因谋生的沉重压力,花在儿女身上的心思,少得可怜,不得不把互动过程,都简化为简单粗暴的方式。
而其中有些父母,则完全是自身有性格缺陷,如果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是急功近利、脾气暴躁的,甚至恶劣到有暴力倾向,长期满怀戾气,而同时,这些人并非变态,也会关心子女、呵护子女对于每天都处于这种家居氛围中的小孩来说,有些事是他们不得不习惯的。
首先来说,暴戾和温情是掺杂在一起的,这些个每天以打骂他们为消遣的人,会因各种无厘头的缘由,对他们进行咬牙切齿的责罚,以宣泄自己的苦闷与愤恨的父母,刚好也是最为关爱他们的,是他们生活上、精神上最有力的倚靠。
其次,一个充斥着压制、暴躁与不安的紧张环境,也恰好是他们唯一熟悉的港湾所在,一种令人踏实的熟悉感、亲切感,只有在类似的处境中,才能被真切感受到,从人的行为逻辑上来讲,把舒适区建立在这样的环境氛围下,当然是人生悲剧,但总比没有舒适区,要好一些。
为了适应这种环境,有些小孩,会发展出一些狡猾的互动策略,在父母忙于自己的争吵撕逼的时候,小孩就努力当一个透明人,越没存在感就越安全,当父母的注意力聚焦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就极力地去迎合,玩命地表现为乖巧、配合、顺从,甚至于说,对父母施加过来的暴戾,也要表达出“乐享”的姿态,“知道”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好,并为此感恩。
其实是希望暴风雨尽快过去,在大家都心情平复、精疲力竭之际,享受那份“相互舔舐”的温情这种情形,是我接诊的患者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诱因之一,我将这认定为一种“假性受虐倾向”,其中又以女性居多她们的行为,是导向性虐的,希望自己被捆绑,怂恿对方凌辱、打骂自己,不能有丝毫怜惜,越暴戾越好,唯有如此,她们才能忘我地投入性爱之中。
更为重要的是,在激情碰撞之后,她们会要求一段缠绵温存,温存之中,一种以“委屈”为主导的心绪会席卷而来,令她们痛哭失声,如果对方能表达一些“对所作所为,有所抱歉,愿意此后更加怜爱”之类的话语,哪怕明显是应付场面,她们也常常从痛哭转为哀嚎,直至精疲力竭,然后在幸福安宁中睡去。
很显然,此历程中的“虐待”部分,只是单纯的固定套路而已,最核心的需求,其实是过后的“温存”,与那种“爽够了,穿裤子走人”的受虐癖有明显区别,她们只是需要这种“被粗暴压制的权利关系”,在这样的氛围中,回归儿时最熟悉的处境,去体验曾经常伴左右的“与某人达成了无间亲密”的感受,用以缓解“某种无所归依的慌张与焦虑”,当其中的委屈感、焦虑感、不安全感得到缓解之后,她们才能去应付压抑乏味的日常生活,直至下次轮回。
之所以称之为“假性受虐倾向”,是因为局面明显的,不必非得如此,有很多种方式可以干扰、扭转这种模式,她们完全具备潜质,全身心投入地,去享受正常健康的性爱,只是某些卑劣的坏分子,横加阻拦,将事态导向了另一个极端。
不是纯粹的受虐癖,也就意味着,她们的其他精神需求,与正常女性是一样的,也会表现出忠诚、专一等等自我期许,几乎不会滥交,通俗一点来讲,这样的“假性受虐癖”,才是虐恋圈子里,心术不正之徒最期待的理想猎物关于这种“儿时经验的重新体验”,也有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解读。
有人认为,虐恋是沉迷于“对童年期的记忆之中”的表现,虐恋者希望通过重新表演童年期的软弱无力感,和不能控制自己命运的经验,来超越控制,并因此获得掌握记忆中的场景的象征性权力通过重演过去恐怖的记忆,虐恋者对过去获得了一种精神上的胜利,这一胜利导致快感。
这比“重新体验儿时的无间亲密”又更进了一步,还蕴含着“希望以当下的我,令当年其中的互动模式有所更改”的愿望3.3与“存在感”关联的触发这种情形,最容易发生在各方面都平庸的受虐癖身上,身高、样貌、才华,没有一样不平庸,是往人群里一扎,不拿显微镜都找不到的那种平庸。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平庸,不是天生的,虽然硬件条件确实不优越,但整个形象气质、脾气秉性上的平庸,其实跟从小被忽视、不被看好、不被充满期许的成长历程有关,这种小孩,往往是在犯了错以后会被责罚,而不会在事先得到鼓励,事后得到赞许,与亲人互动的模式,就是“要么被无视,要么被责罚”。
当“我不值得,我不配被人高看一眼”这样的认知,进入自我意向的感知之中,往往会发展出一种甘于平庸的应对策略:“不存在就不存在吧,反正我也搞不好事情,总好过被人盯着挑错”自我认知和应对策略都成型以后,可以预见,他们在玩伴中是可有可无的,在学习路上是平庸的,在婚恋中的角色地位,也是平庸的。
从心理学角度,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平庸不平庸,是这些人最常提及的话题,但并不是他们最在乎的痛点,最令他们备受煎熬的困境,其实是“总是不能以持久、饱满、强烈、浓郁的方式,感知到自己的存在,包括存在的价值,存在的意义”。
也不是全然没有这种机会,在曾经遭受责罚的时候,最起码,自己是得到关注的,在那个时候感受到的那些感觉,是非常强烈的,那些强烈的感觉,也是存在感对于没有获得过什么“存在感”的人来说,糟糕的存在感至少也是存在感。
当你曾经感受过非常巨大的、非常强烈的、很特别的东西之后,现在在每天保持着一潭死水的生活,你会怀念那种存在感痛苦的存在感,或是快乐的存在感,两者看似性质不同,但是浓郁程度一致如果机缘巧合之下,他们得知,可以以某种方式感知到强烈的存在感,虽然过程是屈辱的、痛苦的,但自己的存在,确实具备了价值、具备了意义,自己在其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份子,是不可或缺的。
那么,这些人肯定会上瘾3.4在受虐的时候才能体会到与他人的链接这一视角,主要锁定在“孤独感”先是有个动物实验,人们把老鼠隔离喂养,发现它们总能找到正确的机关,喝到掺杂了药物的快乐水,老鼠会很快上瘾,越来越疯狂,直至把自己爽死。
后来,人们改进了设备,给老鼠们打造了一个快乐城堡,用混养的方式,让它们可以劳作、玩耍、交配、哺育后代等等,人们惊奇地发现,这些老鼠居然主动自觉地开始戒毒,慢慢喝回正常的水尔后,人们对戒毒人员开启了跟踪调查,发现这些人,几乎只有两种结局。
其中的一些人,回归家庭、社会,没有歧视也没有排挤,亲友们反而因为他们的特殊经历,会更加关照他们,这些人不但不会复吸,还往往化身为正义斗士,常常现身说法,劝解身边的人远离毒品而更多的人,无法回归家庭,因为被排挤,也无法回归社会,因为饱受歧视,他们会很快复吸,要么凄惨死去,要么因为暴力犯罪反复入狱。
由此,人们提出了一个观点: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归属感,是人性中极其重要的支撑,人一旦无法融入别人,就会失去与他人的链接,无法获得稳定持久的“我与他人紧密相连”的感受,进而陷入孤独、绝望之中吸毒行为,能使人进入迷幻状态,但这只是表象,背后更核心的驱动力,是需要借此摆脱孤独感、绝望感,这才是吸毒成瘾、药物依赖的本质。
具体到受虐倾向,有人曾举过这样的例子一位女性,小时候总挨打,父亲是酒鬼,既不工作也不养家,常年都醉的不省人事,平常不回家,偶尔回去一次就是要钱,打老婆、打孩子,也就是说,每次爸爸的出现就等同于这个女孩儿要挨打。
这个女孩对挨打的感觉很矛盾,她每次看到爸爸都很害怕,但是被打了一顿后又觉得心里很踏实,因为挨了这顿打,今天剩下的时间就比较太平了而且只有在被打的时候她才有这样的感觉:我是有爸爸的,虽然他经常打我这个女孩儿长大后,有过几段婚姻,找的对象都有家暴行为,每次都是因为实在受不了家暴分手,但是下一个对象还是类似的人。
这个案例,语焉不详,其实有许多解读的方向,但是其中展露的一个规律,很明显:人和人之间,形成链接,并能充分感知到这种链接的方式,一旦成型固化之后,极难更改人在感知不到这种链接的时候,会陷入孤独,会感受到绝望、焦虑、慌张,然后,如同溺水时胡乱扑腾一样,去寻求自己最为熟悉的模式,来触发这种感知,哪怕明知这是饮鸩止渴。
这方面的表现,与“成瘾”毫无区别,因为其他的对象、其他的模式,即便明显是“更健康、更美好”的,但也总是差点意思,不够饱满3.5体验主仆关系主仆角色扮演,是性虐恋圈子里广泛流行的一种操作,甚至开始以“打擦边球”的方式,进入公众视野。
关于“人们为何会痴迷于其中的支配与顺服”,我看到许多人从原生家庭的角度做解读,但往往是从个例出发所做的演绎,有“强行解释”的意味,并不值得参考直到我留意到,有心理分析师,尝试从“自我形成过程中的各种障碍”的角度进行解读,整个事态才开始明朗,虽然满是学究气,但确实合情合理。
人在婴幼儿期,总会在某个时间点,以某种方式,意识到,自己和周遭的事物、他人,是两种存在,而非互为一体,形成这种感知的过程,称之为“自我从环境中分离”自我从环境中分离出来的时的挫折感和不适感,是我们进入世界时不可避免的感觉,是对儿童“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的自恋心理”的损害,它使人在面临外部环境时感受到一种难忍受的被动感和无力感。
婴儿需要寻求到某种方式、某种解读,来处理这种被动与无力感,并学会与之相处有一种策略,是既能感知到无力感,又不予以承认,婴儿试图通过歪曲自己经历的性质来恢复自尊,不愿接受“自己是无力的”这一事实,而会通过在主观上把受到的折磨假装成是自愿的,来恢复控制权,他们可能会这样理解:“我受挫折是我愿意的,是我强迫母亲这样残忍的”、“面对全知全能的控制者,反抗是没有意义的,不如学会承受,学着享受,这不是自我放弃,而是我聪明的选择”、“顺从于外部的一切要求,就是我存在的价值,是我认为最踏实的状态”等等。
控制痛苦是成长的一个过程,它培育了一种能力,即从痛苦中得到满足的能力,婴儿适应外部世界的一个步骤,就是适应痛苦经过异化处理的被动感、无力感,就不再是“无法忍受的痛苦”,反而能给人带来快感,带来满足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人的成长,理智越来越成熟,难以被异化加工,许多事情带来的“无能为力的挫折体验”,是刚硬的,不容辩驳,如果希望当年的策略继续生效,需要回归到一些模拟的情景之中,做出跟当年一样的顺服姿态,在模拟情景中,对积压的挫折、焦虑、惊慌等等体验,进行加工处理,获得踏实、安全的满足,同时伴随有快感。
四,童年愿望的变相延迟满足4.1 主动牺牲、付出,换取“被负责,不会被离弃”的承诺许多家长,喜欢跟小孩谈条件,大概就是“你必须做好这事那事,你才是可爱的,我们才爱你,否则,你就是不可爱的,这也得不着,那也不用想”。
这本身无可厚非,属于科学养育的范畴,旨在让小孩体悟到付出与回报的对应关系,不能一味索取,也不该只是付出只是,关于何时开启这项工作比较合适,我一直觉得是个玄学开启晚了的话,小孩已经皮糙肉厚,练就一身撒泼打滚耍无赖的绝学,往往把家长气哭,而小孩啥也没学到。
开启早了的话,小孩心理发展的两个关键阶段,“个人与世界的意向分离”和“自己与双亲的意向分离”工作,可能还没完成,如果在此期间就引入“谈条件”这种互动,那么,小孩对个体与世界的关系的认知、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的认知,将会是混乱的。
许多东西,能拥有当然是好,但有不起,也就那么回事,往往无关紧要,但在这些小孩眼里,会被畸化成“这个世界要放弃我了,因为我不够好,最亲的人要离弃我了,因为我不够可爱”这类要死要活的感知长大后,他们对于“我在他人心目中形象好不好,价值如何?”这类感知,会陷入一种荒诞的模式,往往忽略掉本身就具备的可爱之处、有价值的地方,总是情不自禁地去琢磨,如何才能让自己具有唯一、独特的可爱之处,具有对方心中不可替代的价值,如果找不到,就会陷入惊慌,因为当下拥有的东西,都是不可持久的,自己随时可能被替代。
这种忧虑,在我接诊的患者中,经常被提及,并不限于受虐倾向的问题因此而有受虐倾向的人,其实是在各种可能性中,找到了一种,指向性爱中的“付出、牺牲”的应对策略,通过牺牲尊严、承受痛苦、付出贴心服务,让自己成为“独特的、与众不同的存在”,整个性虐过程,更像是一场“表忠心”的仪式,希望换回一种“被认可、被负责”的承诺。
这种仪式最为致命,要的是咨询师的命,因为这种病态,其本质是心理问题,但观其表现,极难与精神障碍做鉴别为了表忠心、讨欢心,最好的典范,当然就是狗子,当一个人,像狗子讨主人欢心一般,去讨好另一个人,对方越不把自己当人看,这边就越亢奋,越发玩命地表现,等对方获得满足了,这边也就获得了无以伦比的快乐。
这种个人体验,被报告出来后,对咨询师,也是个心灵冲击另一个问题是,受虐者所竭力满足的对象,其实根本没那么重要,双方往往不是恋人,不是固定的性伴侣,许多时候只有一夜情缘,而他们对此,是心知肚明的,那么,受虐者在其中的表现,就显得匪夷所思,如果不引入“情结愿望的延迟满足”这一视角,甚至是无法理解的,也就是说,受虐者真正想讨好、满足的,并不是眼前这个人,甚至经常没有一个“具体的人”存在,而只是一种“有所指但并不明确”的对象。
4.2 圣母心态这种心态,更多地发生于女性身上,我个人喜欢称之为“拯救人渣的迷之执念”,一般跟家庭暴力相关联,多与童年经历有关在有家庭暴力背景的氛围里成长的小孩,因为对时常施放暴力的亲人,有依赖、爱恋、厌恶、害怕、痛恨等等诸多复杂感受,还会有“希望找到某种方式,终止暴力”的强烈愿望,这造成他们对暴力的解读及态度,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
其中的一种理解,是他们认为施放暴力,是一种充满可怜、无奈的无能狂暴,这大概是默认了,施放暴力的人,其本质是个可爱的人,只是受困于自身的无能、无力,才会陷入狂暴,而这种狂暴,如果受到好的对待,是可以很快平息的,平息之后,依旧还是可爱的人。
当其还是小孩的时候,当然找不到好的处理办法,也给不出“良好的对待”,往往只能瑟瑟发抖,等着暴力自己平息,但“希望自己能做点什么”的强烈愿望,会深植心中到长大成人以后,愿望还在,同时觉得自己当下,是个大人了,是个有能力,可以有所作为的存在,这种心态一旦成型,她们反而会觉得,男人是她们的孩子,世界上只有自己的爱,可以支撑这个男人,唯有自己的爱,才能拯救终止他的狂暴,才能拯救他,她们会沉浸在这种伟大的献身精神中,获得成就感与快感。
五,道德受虐狂直到弗洛伊德时代,受虐狂都是用来指代性癖好直到20世纪30年代,精神分析学家才将受虐狂的概念扩展到其最初的性意义之外这些分析家和其他人提出了“道德受虐狂”的概念,以解释那些似乎总是从痛苦、失败和自我毁灭中获得快乐的人,而与性爱相关的行为,只是其中的一种表现。
这些理论家中最有影响力的人可能是威廉·赖希,他认为受虐狂是由性本能引起的,但在反复的自我毁灭行为中,它表现得更明显DSM-III(《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三版)于1980年出版,由罗伯特•斯皮策担任主席。
它对受虐狂的诊断标准为:有一种以自我毁灭行为为主的模式,从成年早期开始,出现在各种环境中这个人可能会经常避开或破坏让人愉快的经历,他们总是会被遭受痛苦的情况或关系所吸引,并阻止别人帮助他们,至少以下八种情况可以说明这一点:。
1、即便有明显更好的选择,仍然会选择导致失望、失败或虐待的人或事;2、拒绝或故意阻扰他人对自己的帮助;3、在积极的事情(例如取得新的成就)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以压抑、内疚或是其他带来痛楚的行为(例如事故)作为回应;
4、故意引起别人的愤怒或者否定性的反应,并感到受伤害、挫折或屈辱,例如在公开场合取笑配偶、挑起别人愤怒的反驳;5、拒绝享受快乐的机会,或是不愿承认自己的快乐(虽然有足够的社交技巧和能力);6、虽然已经展现出足够的能力,仍不能完成对于实现个人目标至为关键的任务,例如能够帮助同学写论文,却不能完成自己的论文;
7、对一直善待自己的人不感兴趣或是干脆拒绝,例如不喜欢具有关爱心的性伴侣;8、在被帮助者没有要求的情况下,有意、主动地做出过度的自我牺牲 (注:以上行为并非只有在个人感到压抑时才会发生)受虐型人格障碍从未完全纳入。
DSM的主要内容中,1994年由艾伦·弗朗西斯,将受虐型人格障碍完全从DSM-IV中删除到那时,诊断已经在政治上引起争议心理学领域的解读、探究,主要侧重在心理上的受虐欲(或称自我毁灭冲动),它在大部分人身上,经常只表现为一种内心感受,而无外显行为,有部分人群,则会外显为一种或多种受虐癖表现。
5.1 被内疚驱使,渴望体验支配与顺服许多分析认为,虐恋倾向(尤其是受虐倾向)与负罪感有关弗洛伊德曾说:“在受虐幻想中, 可以发现一种明显的内容,即负罪感当事人假想他犯了某种罪过(犯罪性质是不确定的),必须用忍受痛苦和折磨的过程来赎罪。
”弗洛伊德还说:“就我所知,在施虐倾向转变为受虐倾向的过程中,负罪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这种心理状态,往往与过为严厉的超我有关这种极富攻击性的自我要求,一般是源自外部,有时是因为苛刻严厉的成长氛围,由家长们对子女们过高的人生期待所造成,也有些家长,懒于奋进而痴迷于抱怨,也会给子女带来阴影。
当这种超我成型后,当事人常常会莫名认定,自己的人生是失败的,没有达成理想的目标,但对于“怎样才算成功、才算理想人生?”等问题,又没有明确的答案,甚至都不愿去思考一般认为,这是一种神经症性的负罪感,他们中许多人,其实是努力上进的,而且是自觉主动地追求上进,真正令他们无法接受的,是长时间处于松懈状态,或者不能充分感受到自己取得进步,并为之获得赞许,这会令他们迷茫、困惑,他们会觉得这是辜负时间、浪费生命,不是“好孩子”该有的表现,并为此感受到焦虑和恐惧,也就是说,这是“为了负罪而负罪,为了内疚而内疚”,与真实所处的人生状态,关联不大。
为了化解内疚感,他们需要找到某种方式来达到心理平衡,“采取自我惩罚”是方式之一经过某种惩罚仪式,罪过就算得到了审判,事情也就算彻底过去了这种惩罚,可以是自己给予自己的,以“损害自身,令自己感受痛苦”的方式进行,也可以是他人给予的,当事人会渴望去体验性虐中的支配、凌辱、打骂等等,其中的痛苦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从中可以体验到强烈的快感释放。
5.2 对弱势人格的补偿因家庭原因或者环境原因,一些人会提前发展出非正常的强势性格,比如大家庭中每个人各自为阵,比如过早的走入社会,受到欺负而需要做出强势回应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等于是为了应付环境,针对性地为自己塑造了一个新的人格,如果内化不彻底,就会与原本正在缓慢发展的主人格发生分离,平时主人格隐藏,由强势的副人格去回应世界的恶意。
而一旦到了能够让她觉得不再需要伪装自己的场合,例如性交,独处的时候,脆弱敏感人格的需求会占据主导,基于对平时生活强势的补偿心理,会更加希望自己受到他人的支配与凌辱,来获得快感这种情况其实是有征兆的,比如与他人发生激烈争吵。
有的人过后就放下了,甚至为其中的强势表现陶醉不已,这就属于只有一个强势的人格在运作;有的人是“被迫不得不去争取”,但当时就战战兢兢,过后也长时间心绪难平,这就属于只有一个弱势人格,本身不愿与人争吵;而有些人,心境是复杂的,表现出强势,对他们而言,是信手捏来,但他们并不以此为乐、以此为荣,隐隐间,也同时觉得,这是不对的、是不好的,这就属于“内心的撕裂感”,往往是人格整合不彻底造成的。
5.3 心理图式:受虐的潜意识很多时候,社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无可考据又无法改变的观念比如:菜鸟新进入到职场一定会被老员工/老板骂;家庭离异就一定是被抛弃、没有人爱了受虐倾向的人甚至会在自己正常生活(比如,进入职场之前或者家庭和睦)的情况下去构想种种情节(如:如果我被老板骂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父母不要我了,我该如何选择。
)然而这些事情很可能是还没有发生的,或者在以后的生活中根本不会发生的但大脑中一旦产生这种意识,则会发出受虐的信号,那么在真正进入职场的时候,谨慎性和积极性就会下降,因为大脑中一直存在着“无论我做得如何,都会被老板骂”的想法。
潜意识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影响是巨大的,很多时候它发生于无形之中,这种受虐倾向当然也不例外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便形成一种别人要伤害我的想法,那么在和人的相处过程中很容易就变得敏感、多疑、不信任,甚至有意无意的闪躲和逃避。
这种行为反而会令对方以为当事人不喜欢这种相处方式而逐渐疏远此种情况下,受虐当事人的潜意识就会认为,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和这个人相处果真会受到异样的对待这种心理图式形成的悲观预期,如果一直没有变成现实,而当事人有坚信“它必会到来”,人有时会进入一种“等待死刑困境”,既害怕其到来,也渴望其尽快到来,一些直白、粗暴的带有“惩治、处罚”意味的仪式,就具备了吸引力,因为它能终结这种折磨人的等待状态。
六,女性享受“小女人”的快乐有些女性在面对男人的暴力时,希望通过跟他做爱以阻止对方施暴她们故意表现出可怜的样子,或者去拥抱对方,以唤醒对方的性欲,唤醒了之后就开始激烈地做爱,做爱之后大家筋疲力尽,就没有精力再施暴了。
这其中令人费解的是,男性所表达出来的暴力,或者暴力倾向,是女人所害怕,同时也是他们所允许、期待的,甚至是令她们享受的,如果男的温柔体贴,反倒会让女人觉得“没有男人味”,因此而不够有吸引力这种痴迷的背后,可能是一种文化影响,在世俗观念、文艺作品的熏陶下,男性被赋予了一些性别特征,这会转化成相互攀比、角逐的标准,而女性,则对男性形成英雄主义幻想,从这种幻想的满足中,获得自我陶醉式的快感。
【附:受虐癖治疗方法参考】①认知-领悟近似厌弃疗法,主要用于心因性受虐倾向②脱敏疗法:许多性受虐者的病根与孩提时第一次性唤起的刺激物有关,因而找出最初的刺激物十分重要根据卡莱尔提出的条件反射理论,性高潮往往是最早记忆的刺激物显现后才出现的,而真实的性交刺激力量反会显得不足,此时模拟的幻想物就成了主要的性刺激来源。
所以,混合使用脱敏疗法有一定的效用③用幻想代替受虐刺激物:比如原先要求对方用牙咬自己才有快感④逐步减少受虐行为的刺激量比如说原先需要让对方卡住脖子才能有紧张的快⑤把刺激与被刺激行为变为情感性言语表达出来。
性心理治疗的一个原则是发泄原始欲望,而不能用压抑“转换”不是压抑,而是替代受虐者尽情地表达接受虐待的感受,抒发想象中的声息、狂叫、呻吟等自我声音、言词反应若能取得同受虐相似或略的兴奋效果,则离成功地克服这种性心理障碍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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