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知识科普视频(科学知识科普小课堂)干货满满
同年 11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自 2021 年 6 月1 日起施行,
后娱乐时代科普短视频发展的结构性困境,为进一步推进科普短视频的突围创新发展提供了着力点,指明了方向研究者将从限制科普短视频发展的五对矛盾着手,结合前文对科普短视频的实证研究成果,构建集观念、内容、人才、互动、品牌于一体的五维立体式科普短视频传播框架,理清后娱乐时代科普短视频的突围方向,提出摆脱困境、优化创新的可行性建议,以期进一步提升后娱乐时代科普短视频的传播成效。
观念为新:寻求科学娱乐最大公约数根据研究中科学娱乐化与传播效果的相关性分析,可以认识到,若要进一步提升科普短视频的传播效果,转变传统传播理念,促进科普知识传播创新化、通俗化、娱乐化是其必经之路同时,在科学娱乐化探索的进程中不可忽视对于科学精神的传递和培养,要平衡好科学与娱乐的关系,不得过度娱乐,陷入泛娱乐化泥淖。
后娱乐时代,科普短视频传递科学知识时,应当尤其重视对于科学思想、科学知识以及科学精神的传播蔡德诚教授曾指出,科学思想是在各种特殊科学认识和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是科学文化的重要内容,包含着客观的依据、理性的怀疑、多元的思考、平权的争论、实践的检验、宽容的激励六大要素,它们对进一步的、更广泛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具有导向作用。
同时,历史事实也证实:由传统自上而下的“说教”、“灌输”而来的所谓“精神”、“觉悟”,都是根基薄弱,难能经受客观事实和历史演进的冲击的只有科学精神、科学理性的实质内涵,才是能够帮助人类实现客观观察、理性思考、明智判断的最强有力的思想武器。
因此,在传播科普内容时,可以通过对科学事件、科学家事迹等内容的视频呈现,深度挖掘其背后所蕴含的深刻科学精神,积极正向地引导受众对科学进行理性思考,而非迷信盲从在保证传播内容科学性的基础上,后娱乐时代的科普短视频应当积极转变固有的对“娱乐化”的抵触倾向,妥善“借力”娱乐,创新科学传播形式,降低科普知识的传播阻力,提升科学信息的受众接受、采纳率,进而实现新媒介环境下科普短视频传播策略的创新突围。
结合本文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成果,科普短视频可以参考“科学传播中科学与娱乐的平衡定位模型”与“科学娱乐化减阻模型”,在科普短视频中运用但不限于配乐、特效、幽默表达、故事化叙事等的科学娱乐化手段,切实促成“硬核知识的软化表达”,提高科学传播效果。
例如,在第 42 个国际博物馆日当天,抖音联合中国国家博物馆等七大博物馆推出了一只旨在推广文物科普宣传的短视频:《第一届文物戏精大会》短视频在文物的科学严谨性、时代创新性与用户需求的交融中寻找契合点,巧妙的将流行娱乐与文博科普结合起来,进行科学娱乐化的重新演绎,让严肃的文物瞬间有了生机,制造出了新鲜感。
短视频上线仅一周,就取得了累计播放量突破 1.18 亿,点赞量达 650 万,分享数超过 17 万的优异传播效果,实现了内容科学性与形式娱乐性并重,让科普变得流行而有趣
面临后娱乐时代的机遇与挑战,科普短视频只有坚持“内容为王”,方能抓稳发展根基各短视频运营主体应牢牢把握其满足碎片化学习分享新知识的时代先机,深耕遴选机制下的优质科普内容输出,解决受众在科学普及层面的盲区和痛点,打造兼具科学性与娱乐性、具有较高传播潜质的科普短视频精品。
由此,突出价值导向,提高科普的知识含量,在拓宽知识边界的同时,让科学知识触达更多受众对于科普短视频的原创内容,应当在把握两个重点的基础上开展一是要紧密围绕社会议题,建立选题策划机制研究表明,“紧跟社会热点的科普内容”是广受用户认可的科普短视频传播优势之一。
“社会议题”往往是引发受众关注科学事件的重要起点,对科普短视频而言,紧跟社会时事与热点潮流,就是把握了科学传播的“流量密码”,由此解答受众困惑、回应群众关切、遏制谣言滋生、跟进科学知识、促进科学普及,往往可以收获意想不到的传播效果。
在本研究的 310 条科普短视频样本中,科学类型为“社会议题”相关的为 56 条,占比达 18%,越来越呈现出了科普短视频选题向社会议题方面倾斜的趋势具体而言,科普短视频应当把握全国科普日、世界气象日等节日纪念日节点推出相关系列科普视频,并在热点事件发生时迅速反应,从用户视角切入,关联到受众的生活场景中去。
例如,新冠肺炎爆发初期,科普短视频账号“回形针PaperClip”迅速反应,于 2020 年 2 月 2 日凌晨发布了一则题为《关于新冠肺炎的一切》的科普短视频,视频用视频用 10 分 18 秒解释了这场打乱了数十亿人正常生活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究竟是如何发生、传播和感染的。
两天内,全网播放量高达 1.5 亿,抖音账号涨粉 160 万,获得了卓越的传播效果,抢占了科学普及先机,将谣言扼杀在了摇篮里二是要关注和挖掘不同群体的多样需求,策划有针对性的科学传播内容移动互联时代越来越显示出了“分众”、“圈层细分”的显著特点,在互联网中,每个人都是具有不同社会背景和“属性标签”的个体,都有着对科学知识的不同理解和需求。
比如,儿童和青少年会较为关注科普动画内容,年轻宝妈会比较关注科学膳食、科学育儿方面的知识,老年群体可能会更加关注科学养生、医疗保健方面的科普知识等这就要求科普短视频主体要在把握好受众定位的基础上创作有针对性的短视频作品,从而进一步提升科普短视频内容的传播有效性。
而对于科普短视频的非原创转载内容,不可否认其具有涵盖面广、内容形式多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原创内容所未涉及领域的优势,但若是无差别的简单搬运短视频内容,不仅会触碰到知识产权红线,长远看也不利于科普短视频账号的发展。
只有在转引内容时进行结合科普短视频账号定位及受众特质的再创作,才能使其具有二次传播潜质,并营造出更加丰富的讨论空间和创作空间同时,要注意转载时对消息或视频来源的清晰描述,对于来源模糊的内容必要时进行查证,及时补充其科学佐证资料或背景材料,切实提高短视频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后娱乐时代,互联网高度便捷,信息搜索与下载门槛低,导致视频搬运、抄袭、伪造现象严重由此,针对上述科普短视频传播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或缺乏科学性的信息传播、不标注信息来源的随意搬运以及不恰当的科普信息内容发布等现象,急需加强针对科普短视频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和科普法治体系建设,有效维护科普信息生产者的知识产权和科普短视频业界的良好生态。
在国家政策层面,应切实加强科普知识产权、版权保护,打击虚假科普、失实信息传播,规范科普短视频行业秩序2020 年 4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以“视听作品”替代原“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相关内容表述,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涵盖了短视频的作品形态。
同年 11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自 2021 年 6 月1 日起施行,其必将在加强短视频作品的版权保护和规范短视频行业的秩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可见,对于短视频的知识产权保障现已逐步受到国家重视,但科普法治体系建设则仍然不容乐观自 2002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施行至今,19 年来我国科普领域形势已然大不相同,但科普法既没有修订也没有制定实施细则,面对新形势下科普经费投入、网络科技传播的科学性严肃性等问题,缺乏相关法律保障。
因此,我国下一步应当积极开展科普法治体系建设,完善科普法细则,将科普政策落实落地,积极应对新科普形式下的科普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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