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会独立设立吗_各市知识产权局会独立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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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江苏省2023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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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江苏省2023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包括:1.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保护示范区)项目
2.2023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项目3.2023年度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4.2023年度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5.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科研项目以下就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项目、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科研项目做申报详解,另外几项知产战略推进计划详情可
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查看01申报详解2023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工业品牌)项目申报指南01支持重点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优先支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
02申报主体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03申报条件(一)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已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上一年度知识产权费用占研发费用投入的比例达5%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商标品牌工作基础,拥有有效注册商标,其中至少有一件商标持续使用5年以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自主品牌产品(使用企业自身注册商标的产品)在国内同类市场的占有率居全国前列(三)重视技术创新,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
(四)经营状况良好,原则上2021年度实现盈利(五)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04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申报,签订信用承诺书,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正在承担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含尾款未拨付)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02申报详解2023年度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指南01支持重点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等产业领域的创新主体优先支持相关产业龙头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我省重点扶持的重大创新载体。
02申报主体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鼓励前述主体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合作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03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是企业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研发能力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已取得一定成果有充足的研发经费投入,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不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5%;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已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有充足的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费用占研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5%。
有稳定的专利产出,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5件(国境外授权专利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本企业必须是专利权人之一)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原则上2021年度实现盈利4.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
(二)申报主体是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研发能力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拥有与该领域相关的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且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果。
有稳定充足的研发经费和知识产权经费投入2.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在相关技术领域拥有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5件(国境外授权专利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3.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04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申报,签订信用承诺书,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已作为牵头单位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作为牵头单位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高校,不得以同一学院或相同的学科领域方向再次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
尚未验收(含尾款未拨付)的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项目(工业品牌)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03申报详解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申报指南01申报主体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在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
02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实践经验及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积累,并在研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和协调组织工作;(二)申报项目组成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的,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项目负责人为政府部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人员的,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级,本科以上学历03组织方式(一)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申报,签订信用承诺书,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
(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研究确定立项,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三)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立项后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实施期满后进行评价和验收04申报要求(一)要围绕项目目标,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力求创新性和前瞻性,通过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
(二)支持符合申报主体资格的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得超过3家,须确定一家牵头单位(三)每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超过2人,研究团队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四)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以往承担的政府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
其他要求(一)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二)申报单位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通过。
“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pm.jsipp.cn/nbsgd/jsip_pms/main/login.html)报送相关材料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两份),于2023年1月20日前递交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科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西路160号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3室知识产权管理科联系人:须圆电 话:0512-6733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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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知产科核稿:办公室发布:吴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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