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泥石流(深圳泥石流事件最后处理结果)一篇读懂
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2013年以来,全国共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3起。每次“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后,最高检及时派员介
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2013年以来,全国共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3起每次“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后,最高检及时派员介入调查已成为一项“规定动作”这几年,全国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总体情况如何?查处事故背后渎职犯罪有哪些难点?这篇文章,为小伙伴揭秘——。
特重大事故:“人祸”暴露出哪些问题?“12·20深圳山体滑坡”特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失踪、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近9亿元的特别重大滑坡灾害事故被安监总局和国土资源部定性为人祸。
经过200多个日夜的调查取证,2016年7月15日,国务院“12·20深圳山体滑坡”特大事故调查组对社会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结果,同时通报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事故背后所牵涉的2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和行贿罪等罪名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但是,近年来这样的“人祸”不止一起。去年发生的天津港“8·12”特大事故,造成了173人死亡、失踪,经济损失将近70个亿。这些安全生产事故中涌现出问题,矛头均指向共同的原因——渎职犯罪。
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暴露出的渎职等犯罪,呈现出哪些特点?一是,涉案的行业特点突出,主要涉及行业有交通、易爆、消防、危化品、矿山、环境、食药和建筑施工八大领域,这八个领域案件占到总立案数的八成;二是,涉案职能部门相对集中
,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炭矿山行政主管、建筑、交通、公安、国土等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这几个职能部门占到所有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总数的近一半;三是,每起重特大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后果都十分严重
,事故死亡人数较多,直接经济损失极大这些特大事故,暴露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法制上存在的漏洞,暴露了基础工作的薄弱从2013年至今,国内共发生特大事故13起,事故导致死亡人数高达918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94亿元之多。
既是“人祸”,那么首先应该把事故查个水落石出,然后再将责任人绳之以法其中,检察院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已成为必然和常态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5天后,最高检反贪总局二局就与天津市检察院有关人员成立了检察调查专案组,全面启动事故调查工作,及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严查事故涉嫌的职务犯罪。
按照惯例,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后,国务院在成立调查组时会向最高检发出邀请,最高检会及时派员到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而未达到“特别重大事故”但达到“重大事故”等级的灾难事故发生后,最高检会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监督建议省级检察机关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
当有些重大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时,最高检也会派员亲自赶赴现场参与或指挥事故的调查工作在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中,检察机关工作呈现出新的亮点——特点一:检察机关“三级联动”甚至“四级联动”参与事故调查“多部门参与”“跨区域协调”也逐渐在近些年一些交通、管道爆炸等事故调查中多次运用,在“联动调查”下,办案组织和力量得到强化,研究和部署调查方案和决策更为严密,调查责任分工更加明确,外部协调合力更强。
特点二:检察机关先于行政机关“发声”最近几次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行政部门还没有任何相关责任人被给予纪律处分的消息,检察机关就率先公布了对事故责任人立案调查和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这会有效避免“先行政、后司法”可能出现的渎职、包庇,尽可能挤压作假空间,是法治的进步。
三年来,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不幸发生时,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成为一种必然和常态严查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竟高达八成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有助于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尽早掌握渎职犯罪线索证据,从而加快案件侦破,严惩特大事故背后的渎职等职务犯罪。
从最高检反贪总局二局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近年来重特大事故背后所涉犯罪主要集中在渎职侵权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两大类,而在占到事故所涉犯罪百分之九十多的渎职侵权犯罪中,又以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罪名为主,其中
玩忽职守罪占比重最大,达到85.9%犯渎职犯罪的,又是哪些人?据统计,2013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13起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最高检全部派员介入,共追究刑事责任人164人,厅级以上干部8人实际上,案件涉及的人员以科级以下和无行政级别人员居多,检察机关追责难度不小。
不过随着近几年政治生态的好转以及司法办案责任制的强化,还有检察机关对事故调查同步介入的增多,判决率实刑率较低的现象明显改善,很多事故的责任追究都已经变得更加公开和透明,责任人追究的范围也逐渐扩大检察机关严谨的调查,不仅是依法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贪污犯罪的保障,也是给死难者家属和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强化对事故漏洞的堵塞,推进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这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义所在在鲜血和生命换来深刻沉痛的教训下,愿“红线”意识能够树立起来,减少和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本文转自微信公号“检察日报”(微信号:jiancharibao),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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