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泥石流(深圳泥石流死了多少人)学到了
去年年底,深圳发生了一次严重的山体滑坡事件,并导致煤气站爆炸,造成了69人遇难,8人失联,损失惨重,对人民群
去年年底,深圳发生了一次严重的山体滑坡事件,并导致煤气站爆炸,造成了76人遇难,损失惨重,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这里失联的人员多为外地务工人员,而且倒塌的20多间房屋多为企业厂房和员工宿舍,由此产生了一个疑问:。
这些失联、遇难、受伤的员工是否能够享受“职工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对此,金柚网客服总监陈博针对此次泥石流事件引发的工伤思考,提出了他的观点,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下来和各位分享说到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我们就要先谈谈在什么情况下员工能够被认定为“工伤”根据新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规定,还有三种情形可以被"视同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我们了解了工伤认定的标准,下面我们再回来分析一下此次泥石流灾害中遇难或受伤的员工到底在哪种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首先我们知道,认定工伤的员工必须与工作有关或者在工作场所内因此我们就要确认,遇难或受伤的员工发生意外时,是否在工作或者其所处的位置是工作场所。
如果企业或现场幸存者能够证明员工在灾害发生时是工厂工作状态或者在工作场所内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员工当时所处的位置为宿舍或者其他非办公地,且处于非工作状态(如宿舍睡觉、外出购物、户外健身等),从《条例》认定标准上,这类人员将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对于此次深圳泥石流事件,也给所有在外务工的人员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提出了一个现实而客观的问题那我们将如何自我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出现意外后又如何减少个人损失呢?务工人员在外工作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选择工作企业时应优先挑选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且工作场所环境较好、工作设备维护状态良好、员工福利健全的企业;
2、 在企业工作时应主动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3、 在企业入职时应尽量将紧急联系人的信息填写准确,且确保紧急保联系人能够第一时间被找到;4、 对于高危工作岗位,员工可向企业提出缴纳人身意外补充保险的申请,以便在突发事件时得到更多的经济补偿;
5、 务工人员在工作稳定后应及时与家人、亲朋取得联系,告知自己现在工作的公司名称、工作地点和详细联系方式,以便出现意外时家人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你或找到你的住处;对于此次事件中“非工伤亡”的员工,因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但受伤员工如缴纳了医疗保险,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就医结算,减少个人经济压力。
对于职工社会保险政府的定义是:“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劳动者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员工出现人身意外事故,不能只依赖商业保险、政府特殊事件补贴及企业福利和工会救助补贴,因为相对于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员工出现人身意外时,所能获得的补贴和待遇支付比较被动且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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