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援助(知识产权法律援助 实施方案)硬核推荐
“护航2023”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工作要
“护航2023”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工作要求,依据市局《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通过“五查、四创、三强化”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助力创新营商环境发展,为我市“七大都市”建设提供知识产权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严厉查处商标违法行为深入学习实施《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重点领域行业龙头企业商标的执法保护及时查处冒充注册商标、擅自改变注册商标以及上级交办的恶意商标注册、将禁用标志作为商标使用等违法案件。
保护注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商标许可、商标使用、商标印制、定牌加工等环节的商标执法工作不断加大对严重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根据权利人诉求及时开展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工作,指导请求人准备商标驰名证明材料,相关案件承办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二)严格审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建立完善落实2023年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动态名录,继续强化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全面推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受理登记制,进一步优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程序畅通受理渠道,拓宽案源线索,加大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保持对反复、群体、恶意等情节严重专利侵权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按属地原则,推动各区、县(市)局按要求配合市局或受市局委托完成专利纠纷案件的程序履行、证据调取、案件承办等工作从规范文书制作、证据采信、口审合议等方面入手,严格审理案件,依法公正裁决,持续提升专利行政裁决案件的办案效率和质量。
(三)严厉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加强重要展会、交易期会期间驻会监管,积极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等措施,协同相关方快速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违法行为,做好有关纠纷的防范、调解与处理工作聚焦食品药品、新材料、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农机装备、电子信息、重大科技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重点产品,以专业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园区、物流枢纽及网络交易平台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专利、非正常专利申请、专利标注不规范等专利违法行为。
加强《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办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指南》的理解和适用,强化专利违法案件规范化管理,办结的案件要及时录入国知局案件管理系统(四)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年度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
以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结合“五常大米”等地理标志产品(商标)重点保护工作,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手工艺品等,加强线上、线下区域内外协同执法,不断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
严厉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品牌价值(五)严厉查处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关键环节侵权违法行为结合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关键环节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持续强化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和公共卫生、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以及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开展对各类市场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专项检查。
依法保护第19届亚运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系列飞行任务等国际大型赛事、重大工程特殊标志,及时查处打击相关侵权行为三、实施时间自2023年4月起至2023年11月底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执法合作机制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加强同公安、法院、检察院、海关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统一的商标专利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深化知识产权司法诉讼与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的诉裁对接、诉调对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
探索建立跨区域、部门间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完善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进一步理顺市局、区县局之间工作关系市局要靠前指挥,协调指导查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大要案和跨区域案件。
区县局要发挥综合执法的优势和主力军作用,对于辖区内媒体舆情和社会公众关注反映的侵权行为、侵权事件,要及时调配组织执法人员,实现科、所、队联合作战必要时,市局可以直接提级查办区县局案件,也可以将市局案件指定区县局办理。
(三)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在执法办案和行政裁决中,探索实施电子取证、数码记录、远程口审等创新办案方式,降低维权成本,提高执法效能利用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在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实施电子取证,有效固定违法证据。
探索实施全过程数码记录,在现场检查、调查询问、文书送达等办案程序中,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和设备进行全程音视频记录,保证案件查办的全过程可查可溯采取远程口审、网上裁决等方式调处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裁决案件,最大限度降低申请人维权成本。
(四)创新维权接诉渠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作用,不断强化“三站”软硬件建设,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及时受理、转办知识产权投诉和举报;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园区、双创基地,有条件的商会、行会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拓宽创新创业者和市场主体中相对弱势群体的援助途径,为创新主体、在校学生、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服务。
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提高对侵权违法线索的发现、甄别、挖掘、预警能力五、工作要求(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建立责任制,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要结合本单位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对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将作为市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二)切实强化执法衔接加强市场监管各执法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推行协同执法、全链条保护。
善于从个案入手追查销售网络和生产源头,铲除违法产业链条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的衔接,运用多种手段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提高在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一致性。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办案的衔接,构建严密的执法检查网络按规定做好侵权商品的销毁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三)切实强化信息反馈市局将各单位“护航2023”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及执法信息、典型案例(指导案例)报送等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目标。
根据各单位执法行动开展的整体情况,对各单位分别评分排序后在全系统通报市局将通过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发布各单位专项行动优秀工作信息,推荐的典型(指导)案例入选省级、国家级典型案例的,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适度加分。
扫码关注供稿:知识产权保护处编辑:孙玮棋审核:王清晨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