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仲裁_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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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2024年12月,南阳市组织开展了年度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形成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现予以发布,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案例二: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调解案基本案情2024年10月30日,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接到一起艾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请求请求人认为南阳XX电子商务经营部未经授权,在网上销售侵权产品。
该局依法立案,执法人员对产品和专利进行技术比对,结合答辩情况,初步判定构成侵权鉴于被请求人无恶意侵权故意,且双方有合作基础,具备调解可能随后,执法人员多次与双方谈心,了解需求,向被请求人讲解专利法,分析利弊。
11 月,在执法人员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请求人承诺停止侵权并赔偿2万元之后,在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双方在南阳仲裁委申请仲裁确认,仲裁委下达《仲裁调解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成功解决此次纠纷。
具体举措专利侵权纠纷属民事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是关键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处理案件时,积极履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将调解融入纠纷处理全程一是吃透案情,发挥调解优势案件处理初期执法人员及时到双方所在地现场核查,厘清责任,多方位听取意见,抓住双方心理症结,引导其明白调解能实现共赢。
二是采取柔性调解,温暖人心在调解中耐心倾听、换位思考、情理结合,给出合理调解意见,引导双方权衡利弊,达成一致三是主动作为,积极推行仲裁确认达成调解协议后,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协调被请求方履行赔偿责任,同时协调南阳仲裁委推动双方进行仲裁确认,最终以《仲裁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维护了其权威性。
案例评析在处理这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动运用调解手段帮助涉案主体化解矛盾纠纷,并积极推动将调解协议在南阳仲裁委进行仲裁确认,实现了全省首例完成仲裁确认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
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进行仲裁确认,开辟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促进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了全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质效,成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在知识产权领域创新实践的最新成果。
来源: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依法行政推进科编辑:杨双磊 江梦潇编审:李建森审核:李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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